台南8類場所要戴口罩 黃偉哲先踩雷被罰3000元

台南8類場所要戴口罩 黃偉哲先踩雷被罰3000元 | 華視新聞
(資料照片)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台南市政府規定,17日起8種場所未戴口罩且經過勸導未改善者,最低開罰3000元,最高可達15000元,因為規定相當嚴格,因此許多媒體報導,也引發民眾注意。昨(23)日市長黃偉哲出席家庭教育中心辦的「資深志工表揚典禮」暨「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活動時,上台頒獎短暫一段時間沒戴口罩引發民眾質疑,衛生局因此自行舉發黃偉哲,開罰3000元。

台南8類場所須戴口罩 黃偉哲先踩雷了...

台南市自17日起須戴口罩的8類場所,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站與車廂等大眾運輸空間;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賣場市集;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等娛樂場所;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

家庭教育中心表示,黃偉哲在23日上午10點6分抵達會場,入座時都有戴口罩,上台頒獎時才拿下來,僅頒獎時沒有戴上,其餘時間口罩都有戴著,衛生局表示,會請當天活動的權責單位舉證,再依情況開罰3000元。

活動上黃偉哲沒戴口罩,遭舉發罰款。(翻攝畫面)
活動上黃偉哲沒戴口罩,遭舉發罰款。(翻攝畫面)

黃偉哲:帶頭從嚴做起,收到罰單馬上繳錢

對此黃偉哲表示,收到罰單後會馬上繳錢,他也呼籲民眾要遵守台南市防疫新生活規定,以免受罰。他解釋,自己是因受獎者要求才摘下口罩,不過自己應該要帶頭,以最嚴格的標準看待,因此要求市府單位開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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