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台灣遭裁定限期撤資!蘇貞昌:絕不讓中資取巧

淘寶台灣遭裁定限期撤資!蘇貞昌:絕不讓中資取巧 | 華視新聞

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經濟部昨(24)日宣布,電商平台「淘寶台灣」是中資,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裁罰41萬,並要求限期撤資改正。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對此做出回應,他強調我國對中資有一定限制,絕不會讓中資以取巧的方式三轉四轉。

回應淘寶裁罰案 蘇貞昌:絕不讓中資取巧

蘇貞昌今天上午視察前鎮漁港,接受媒體聯訪時,被問及昨天淘寶被罰的事情,有什麼看法?他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於中資有一定的限制,經濟部對於相關這一方面的做法,行政院都支持。

蘇貞昌說,同時我們也會照顧到消費者、業者,所以給6個月的時間,希望有政府、會做事、會嚴把關,強調「不會讓有中資卻以取巧的方式三轉四轉,好像政府都沒得管、管不到」。

認定「淘寶台灣」是中資! 經濟部裁罰

經濟部昨天表示,阿里巴巴集團透過新加坡子公司持有英商克雷達28.77%股權,雖未逾中資許可辦法之30%持股認定標準,但經濟部調查發現,依法令或契約約定,阿里巴巴集團可操控英商克雷達之營運方針,認定對其具有控制能力。

經濟部認為,若阿里巴巴集團未授權,或中止授權「淘寶」商標、域名及平台IT系統予英商克雷達在台分公司,則英商克雷達在台分公司將無法經營「淘寶台灣」電子商務平台,且阿里巴巴集團實質上對於英商克雷達股東會或董事會議案具備否決權,足見阿里巴巴集團可藉此操控英商克雷達之營運方針,符合「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所稱之「具有控制能力」,應依兩岸條例第73條第1項規定事前向經濟部申請許可,但該公司未依前述規定申請許可,因此經濟部依同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處新台幣41萬元罰鍰,並限期於6個月內撤回投資或改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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