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立委收賄近6千萬 北檢偵查終結:建請從重量刑

朝野立委收賄近6千萬 北檢偵查終結:建請從重量刑 | 華視新聞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關心朝野立委集體收賄案的最新消息!台北地方檢察署今(21)日偵查終結,宣告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時代力量前黨魁徐永明,以及各立委助理,還有行賄的前太流董座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等12人。

【北檢起訴名單:(原強制處分/偵查結果)】

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 李恆隆-1000萬元交保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

現任立委 蘇震清-羈押禁見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

現任立委 廖國棟-羈押禁見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

現任立委 陳超明-羈押禁見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

現任立委 趙正宇-羈押禁見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罪嫌

時代力量前黨魁 徐永明-80萬元交保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

蘇震清辦公室主任 余學洋-羈押禁見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

廖國棟辦公室主任 丁復華-羈押禁見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

陳超明辦公室主任 梁文一-羈押禁見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

趙正宇辦公室主任 林家騏-羈押禁見 涉犯《刑法》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嫌

是知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 郭克銘-羈押禁見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

趨勢民調總經理 吳世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

北檢起訴12人 累積收賄近6千萬

北檢表示,李恆隆涉嫌賄賂立委,藉質詢、預算審查,或行使立法權、議決法律案等職務權力,幫助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遠百公司前對太流公司之增資登記,以取回SOGO百貨經營權。

賄賂部分,北檢查出,蘇震清累積收受2580萬、蘇震清助理余學洋124萬、廖國棟790萬、廖國棟助理丁復華180萬、陳超明100萬、陳超明助理梁文一50萬、趙正宇170萬(另逃漏稅捐逾68萬)、趙正宇助理林家騏1100萬、郭克銘700萬等;至於徐永明,北檢認為其透過吳世昌作為收賄聯繫窗口,約定以政治獻金名義匯入時代力量專戶,雖雙方疑聯繫溝通有疏失,而未能交付賄賂,但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行為期約賄賂罪嫌。

朝野集體收賄案 北檢:建請法院重懲5立委

北檢認為,蘇、廖、陳、徐等人身居廟堂高位、手執立法權牛耳,卻為謀私利而與權貴財團勾結,除嚴重危害我國之公平正義、吏治廉潔,更進以對「權力分立」之憲政體制造成重大威脅,致使立法權得以藉由干預行政權進以侵犯司法權,混亂、斲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甚鉅,建請法院予以重懲,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有關趙正宇部分,北檢指出,稅捐收入是維持國家正常運作,進以保障人民生存福祉所必須,但趙卻沒有以身作則,反而以不法方式斂聚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財產來源之金錢及逃漏稅捐,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導正國之綱紀,使誠實納稅之國民得以甘服國法。

至於李恆隆、丁復華,北檢說,考量兩人在偵查中供述與案情有重要關係之待證事項,或其他正犯或共犯之犯罪事證,因此建請法院依《證人保護法》遞減輕其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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