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1200萬交保 律師20分鐘火速湊700萬現金

吳權原 孫宇莉 劉俊男 黃品瑄 潘昱瑔 報導  / 桃園市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捲入土地變更涉貪疑雲,桃園地方法院9日上午10點,再度召開羈押庭,歷經4小時之後下午結果出爐,改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同樣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法官認為鄭文燦雖否認犯行,但以聲請書證據判斷,犯罪嫌疑重大,只是檢察官沒有解釋清楚被告有勾串滅證之虞,就以現今通訊發達為理由聲押,難認有羈押之必要性,因此予以1200萬交保,而律師也迅速在20分鐘內,就湊齊加保的700萬現金,但鄭文燦走出桃園地院時,已經沒了先前笑容,眉頭深鎖踏上座車。

記者說:「市長有沒有要澄清的啊,市長有要再說什麼嗎。」被記者和攝影機包圍,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只能在夾縫中走出法院,記者說:「市長怕不怕要再過來一次。」神情凝重甚至皺眉,面對提問一句話也不說,9日上午桃園地院,重開鄭文燦羈押庭,法官裁定1200萬元交保,律師20分鐘內,就火速湊齊加保的700萬元現金,甚至還露出神秘的微笑。

記者(07.06)說:「董事長要不要再講一下。」相比首次聲押,鄭文燦很從容還露齒微笑,態度不疾不徐,這回面無表情看起來很嚴肅,快步搭上座車,第一次召開羈押庭時,法官還被爆出,爸爸是鄭文燦前下屬交情匪淺,當時她駁回聲押的理由是,同案被告已經有4人被押,加上鄭文燦有退回500萬元,儘管犯嫌重大仍無羈押必要。

二度開羈押庭,法官認為,在收賄部分,鄭文燦確實犯罪嫌疑重大,但檢方在洗錢罪部分說明不足,也無法證明洩密的就是鄭文燦,更沒解釋清楚,鄭文燦有勾串、滅證之虞,不能以「現今通訊發達」作為聲請羈押理由,最後將交保金提高至12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察官也再當庭抗告。

記者(07.06)說:「市長生日當天遇到這樣的事情,會不會覺得很委屈啊。」捲入土地涉貪疑雲,鄭文燦透過律師發聲明,自己沒有不法行為配合司法調查,就怕法官背景再引發爭議,桃園地院還等,庭審結束後才公布法官姓名,鄭文燦就算暫時能鬆口氣,但檢方二度提抗告,羈押攻防戰持續備受關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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