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光 杜廣奎 報導 / 台北市
上個星期,高速公路發生了好幾件連環車禍,其中有一件造成了一家七口,全部罹難的慘劇,事實上,車禍已經成為國內十大死亡原因的第三位,而我們的車禍肇事死亡率,也高居世界之冠,但是我們對車禍受難者的權益保障,卻並不完善,受害的一方不僅得不到合理的保險理賠,更需要忍受冗長的法律訴訟程序,因此從本周開始,本節目推出「撞出來的問題」系列報導,深入探討車禍受難者家屬,在悲劇發生之後,所面臨的種種問題。
兩年前的今天,柯太太的大兒子柯重宇,剛剛通過了東海大學碩士論文口試,住在台南的柯蔡玉瓊正等待兒子週末回家,沒想到一通電話傳來的竟然是兒子的噩耗。
柯媽媽告訴我們說,意外發生之後,不僅肇事的司機避而不見,就連所屬的聯結車運輸公司,也遲遲不願出面處理賠償的事。
柯太太的遭遇,並不是唯一的個案,在中華民國車禍受難者協會,所接到的申訴案中,就有許多相同的例子,肇事者不僅沒有給予合理的道義賠償,還趁著受害家屬心慌意亂之際,趁機要和解了事。
其實,造成受害的一方,不能立即獲得對方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的理賠,以及肇事者動不動就要打官司的高姿態,最大的癥結在於目前公路法中,有關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規定,是採取過失責任主義。
冗長的訴訟程序,已經叫受害者家屬身心俱疲,不過更叫人心寒的是,目前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者只有一萬五千元。
由於現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是採取過失主義,因此責任的鑑定就分外重要了,而目前這個至為重要的工作,都交由各地方上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負責,不過許多受難者家屬,對這個由地方人士所組成的委員會,以及它的鑑定品質,都有所不滿。
錢先生的女兒錢愛惠,去年初就碰到這樣的遭遇,當她騎腳踏車放學回家的時候,在一條窄巷中,突然被違規超車的垃圾車從後撞倒,並且輾成重傷,至今依然行動不良,沒想到鑑定委員會事後的鑑定結果,卻出乎意料之外。
為了替自己的女兒討回公道,不僅四處查證,同時發現委員會的鑑定報告中,欠缺了部分警方在現場所記錄的證據,換句話說,委員會並沒有詳閱各種資料,就下了結論。
事實上,由於委員會處理案件繁多,人手有限,偶爾有疏忽也可以體諒,不過最叫受害者家屬氣憤與憂心的是,地方人情的介入,可能影響到鑑定的公正與公平。
住在台北縣的李寶玉,每次提到這樣的事情,都悲憤不已,三年前,當她還懷著孩子的時候,先生就不幸被機車撞死,而在參加鑑定會的那天,更發現肇事者與委員會成員相當熟識。
事實上,一宗車禍的發生,已經帶給受難者家屬無限的悲痛,無奈的是,目前有關車禍損害賠償的制度,以及車禍責任鑑定的品質,不僅沒有給予受害者應有的補償與權益,反而讓他們的處境雪上加霜,難道這些「撞」出來的問題,沒有辦法改善,而主管部門又充耳不聞嗎?下個星期我們將繼續為您探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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