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7 18:58

穿越快車道被撞死 判家屬賠錢!

黃俊杰 報導  / 桃園市

  行人過馬路也要導守交通規則,桃園縣一名72歲老婦人,兩年前穿越快車道,被重型機車撞死,家屬憤而向重機車主求償100萬,但法官認為事發現場有斑馬線有天橋,老婦人卻違規穿越馬路,判老婦人女兒,要倒賠機車騎士73萬元。

  兩年前媽媽橫越馬路被機車撞死,陳小姐氣得告上法院,判決下來卻讓她難以接受。法官認為陳老太太雖然被撞死,但卻侵犯機車的路權,反而要賠償對方73萬,當時情況就像這樣,女孩看車子在停紅燈,直接橫過馬路,一輛車突然衝過來重重撞上。

  法官看了現場環境,認為有天橋又有斑馬線,老太太卻硬要橫越,侵犯對方路權,導致機車騎士腦震盪重傷。法院認定當時有天橋,腦震盪的後遺症就是常常會出現失憶的情形,直接跨越車道,已經侵犯汽機車路權,走路的行人不能不當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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