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性愛慾經 具教育意義無罪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露點性愛照片不一定就是猥褻物品,一名書報商因為販售限制級的性愛書籍遭到起訴,不過法官看過內容後,認為這本性愛慾經只是用真人圖解性愛姿勢具有教育意義,判決書報商無罪。

  在市區街頭常見的書報攤,除了販售報紙、雜誌,有時候也會發現一些限制級的書刊和寫真集,而在西門町的一家書報攤,就因為販售由真人示範性愛姿勢的性愛慾經,遭檢察官販售猥褻物品起訴。

  出版社表示,性愛慾經有收縮膜包裝,還標示封面也標示限制級,各大書店都有販售,內容雖然是真人示範性愛動作的圖片,但書中並沒有色慾和猥褻的角度。而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實際翻閱過後,認為性愛慾經雖然有露點性愛照,但是具有性教育的目的,因此判決書報商無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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