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澎湖縣
佔用公家宿舍當民宿,可就完全沒有爭議,肯定是違法的。這樣離譜的事情發生在澎湖縣,縣警局秘書室主任劉文國,把分發到的主管宿舍,當民宿出租,收費一千元,一時的貪念,不但宿舍被收回,還得面臨處分。
這棟是澎湖縣警局一級主管的宿舍大樓,縣警局秘書室主任劉文國,個人分配到三房一廳的主管宿舍,但他自己沒住,而是將宿舍交由經營旅行社的小姨子,以一天一千元的代價,出租牟利。
遊客在宿舍中進進出出出,引起住同一棟的縣警局長關注,一查之下,才發現祕書室主任的宿舍,竟然成了遊客民宿!第一次出租就被發現,也沒有收到半毛錢,是否算是出租牟利,違不違法的界限有待進一步認定,不過這樣的不當行為,還是讓劉文國難逃行政處分的命運,警官宿舍成了民宿,外界都批抨太過離譜,也已經引起澎湖縣警界一片嘩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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