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逆向撞死人 判決國賠一千萬

 / 台北市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員警【侯桀元】在去年四月,因逆向駕駛警備車,撞上機車騎士【許仁譯】,造成許仁譯,癱瘓殘障,許仁譯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侯桀元駕駛警備車,因為變換車道、逆向行駛,撞倒機車騎士許仁譯,因此,大安分局必須賠償許仁譯新台幣一千零七十九萬餘元,扣除理賠保險金與二審確定金額,還須支付四百八十八萬餘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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