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集遊法被判刑 政大生聲請釋憲

 / 台北市

去年,反高學費團體曾到教育部陳情,政大學生林柏儀,遭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一審判無罪,不過二審逆轉,高等法院上午改判林柏儀,拘役四十天、可緩刑兩年,林柏儀表示將聲請釋憲,要大法官解釋人民集會自由的界線到底在哪裡。

去年七月,將近五十名學生,在教育部大聲吶喊,抗議高學費政策,而在與教育部官員溝通過程,大批警察就與學生發生推擠,事後還有五名學生被移送法辦,其中一名政大研究所學生林柏儀因為拒絕認罪遭檢方起訴。接著今年五月台北地院以林柏儀沒有妨害交通及社會秩序,判林柏儀無罪,但二審出現逆轉,高院改判林柏儀拘役四十天,緩刑兩年。

由於違反集遊法,二審判決就算定讞,不得上訴,但學生認為,按照現行法規,陳情要事先經過警方核准,違背憲法保障人民表達意見,還有集會遊行自由,除了將聲請釋憲,也將連署要求立院修改相關法令。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