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監控系統 服刑期滿不適用

  這起擄人意圖性侵案件,也暴露出性侵犯在社區中的問題,魏姓嫌犯有性侵前科,剛服刑出獄就再犯,儘管目前法務部已經有電子監控系統,但對服刑出獄的性侵犯卻不適用,連檢察官都坦承法律出現漏洞。

  光天化日之下,小女童當街被擄走,而意圖性侵、犯案的魏姓嫌犯,是才剛服刑出獄的性侵犯,五年前同樣犯下一起性侵女童案件。根據研究,有戀童傾向的性侵犯,是再犯的高危險群,但是現行法律卻沒有任何監控機制。連檢察官都坦承法律上出現漏洞。儘管法務部耗資二千多萬,添購電子監控系統,但在這個時候卻發揮了作用。而這個像手錶的東西,就是訊號發射器,可以監控性侵假釋犯的行蹤,一但假釋犯離開住處、行蹤可疑、或破壞監控器,馬上就會有警方登門查訪,目前全台實施電子監控的案件分布在北中南七個地方,共有九個人接受監控,但是根據統計,全台高危險群高達兩百十八人,而生活在社區中的性侵害假釋犯也超過五百人。

  民間團體不解到底是設備不足還是監控審查有問題。民間團體批評,政府不應該老是出現問題才來表示遺憾,因為法令有漏洞、防治不積極,性侵犯如果在社區出沒,要民眾怎麼安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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