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老人於安養院 最高罰15萬

 / 新北市

  立法院十二日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正案,這也是老人福利法在民國八十六年全面修正後,近十年來首度大幅翻修,這裡面最重要的是,未來留置老人在養護機構後,棄之不理的撫養親屬,最高可處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親屬姓名,也要接受輔導。

  安養中心內老人家們一起唱唱歌聊聊天,生活就不無聊,這位婆婆來到安養中心,主要是和家人早已失去聯絡,接受了政府補助,住到這裡來,還算滿意在安養院的生活。國內安養中心眾多,品質有好有壞,之前就曾發生過非法安養院,小小空間超收一百多位老人,根本沒有照顧品質,還可以看到安養中心內設備簡陋、伙食也很差,這些安養機構的缺失將有法可罰,立法院十二日通過老人福利法,安養機構如涉及危害老人健康,最高罰卅萬元,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老人被子女棄置,將視同虐待,扶養人最高被罰十五萬元,還要公布姓名,接受輔導。

  經濟不景氣,常發生老人家因為子女無力繳費,就被棄置在安養機構中,這些老人就像人球被丟來丟去,推動多年的老人福利法,在立法院順利通過立法,十年來首度大翻修,將可以讓所有老人在面對年老時,有法律來作自身的保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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