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今年一月,台中縣三歲男童,被嬸婆活活打死。全案偵查終結,檢方認為男童母親積欠保母費,廿五歲的嬸婆在經濟壓力下,導致情緒失控,用狗鍊拴住男童再以棍棒毆打致死,手段殘忍但值得同情,求刑十五年。
照片裡就是三歲男童生前可愛的模樣,沒想到嬸婆竟然活活將他打死,從臉上、背部到小手小腳,全都留下傷痕。案發後,廿五歲的嬸婆用衣服遮掩,無臉見人,還遭到收押,檢察官偵查三個月後,依傷害罪起訴。
檢察官認為嬸婆拿不到保母費,自己又有一名身障兒子要養,經濟壓力導致情緒失控值得同情,不過男童母親無法接受。男童母親因案入獄在未婚生下男童後,就托付給嬸婆照顧,沒想到為了四十萬保母費,葬送一條來不及長大的生命,嬸母虐童,千不該萬不該,不過生下男童卻又無力照顧他的媽媽,難道就不該負責任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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