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行政院版本的國民年金法草案今天審議通過將受惠三百五十三萬人。未來六十五歲以下的家庭主婦、長期失業或待業的民眾,月繳六百二十二元,繳到六十五歲,就能每月領回七千六百零三元。不過有人認為沒收入還要繳費四十年,根本負擔不起,而社福團體也批評這個版本不合理,無法全面照顧弱勢族群。
鄭小姐平常工作就是照顧孩子三餐起居,像她一樣沒有勞保保障的家庭主婦,就是國民年金的投保對象。行政院通過的國民年金版本,保障對象是二十五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的家庭主婦、長期失業、待業民眾,以及五十五歲以下的農民、農保退保民眾,政府幫你負擔六成保費,另外四成自己繳,只要每個月繳六百二十二元繳滿四十年後,就能每個月領回七千六百零三元,希望能保障老年人生活無虞,換算一下一年保費一萬七千零四十元,到六十五歲已經繳了二十九萬八千五百六十元,如果活到八十二歲就能領一百五十五萬一千零十二元,但鄭小姐還是認為羊毛出在羊身上。
沒錯像鄭小姐超過二十五歲,就算繳費繳到六十五歲,每個月也領不到七千六百零三元,就有社福團體認為這三百五十三萬強制納保對象根本就是弱勢中的弱勢,絕大多數沒有能力繳保費,別說六百,連六十元都有問題,只是在毫無保障的情況下,恐怕也只能接受這個版本。
現在也只能先求有再求好,只要朝野完成協商,讓法案在立院三讀通過,最快二○○八年元旦,國民年金就要上路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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