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兒子犯行 愛子反害子!

 / 雲林縣

  上個月十九日,雲林一名高中生被人朝頭部開槍身亡,警方宣佈破案,主嫌和協助棄屍的兩男一女都是同學。案發後,這幾名嫌犯的父母都知情,卻因為護子心切沒有報警,甚至幫忙湮滅證據,做了最壞的示範。

  十七歲的兇嫌葉姓少年行兇之後,先將死者丟到家後面的草叢裡,隔天葉姓少年的朋友開媽媽的計程車,把屍體載到產業道路旁的水溝,連做案用的玩具手槍也一起丟到水溝裡,警方動員一早在水溝裡找槍,但撈了半天一無所獲。

  警方調查,葉姓主嫌來自單親家庭,父母親離婚,爸爸在鐵路局上班,疏於照顧,孩子犯了錯,他也不想多說。父親疼愛孩子,卻沒有好好管教,葉姓少年染上毒癮,多次進出觀護所,國中畢業後就輟學在家,整天遊手好閒,是鄰居眼中的頭痛人物。

  另外一名協助棄屍的邱姓少年同樣來自單親家庭,案發後,他偷開媽媽的計程車當成棄屍工具,母親發現後不但隱瞞案情,還幫忙清洗計程車,企圖幫兒子湮滅證據,警方說,愛小孩反而害了小孩。檢察官說,雖然父母隱瞞孩子的罪行並不觸法,但喪失自首減刑的機會,斷送孩子的前程。(記者廖學賢 江麗君 郭繼宗 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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