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七大弊案 經部次長侯和雄收押

黃炫瑞 詹季燁 史恩銘 報導  / 台中市

  經濟部河川局爆發工程弊案,經濟部次長侯和雄涉嫌圖利特定廠商,涉及七大弊案,遭到停職處分,法官也裁定包括次長侯和雄和包商負責人黃燕同收押,另外還有兩名官員,一名業者分別以二百萬元和一百五十萬元不等交保。

  家屬急著在外頭數著鈔票,籌保釋金,一疊千元大鈔,超過上百萬,果然沒多久涉案的自來水廠副總楊水源,交保後走了出來。

  在同事及家人的陪同下快步離去。上車前還不忘補一句,自己是清白的。他以一百五十萬元交保,接著走出來是河川局第二河川局局長張義敏,面對鏡頭不願多說,以二百萬元交保,最後一位是關係廠商陳顯智,因為向法官坦承關說以五十萬元保。

  除了三人交保,涉嫌重大的經濟部次長侯和雄以及包商鼎岳工程負責人黃燕同,則是遭到收押。

  南投地方法院庭長黃益茂表示,「侯和雄和黃燕同兩個,都涉犯貪污之罪條例,都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經濟部次長侯和雄趁招標結標前,關說審議委員,讓鼎岳工程以最有利標決標,圖利包商,金額高達好幾億元。涉及的七項工程弊案中,其中石岡水壩疏浚工程,水壩早就清淤完畢,侯和雄還一度要求水利署更改契約,讓業者可以繼續超挖砂石,事件爆發後侯和雄不僅要面對司法制裁,也遭到停職處分。(記者黃炫瑞 詹季燁 史恩銘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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