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鎮長稅 廖學廣二審無罪

 / 新北市

  前立委廖學廣十七年前,在擔任台北縣汐止鎮長時,涉嫌對建築工地承造人收受鎮長稅,一審依貪污罪被判刑十八年!不過二審出現大逆轉,高院更二審宣判,認定廖學廣徵收鎮長稅,是拿來填補建商開發所造成的公共損失因此收錢不是於法無據,而且廖學廣也沒有將鎮長稅中飽私囊,因此改判無罪,不過全案還可以再上訴!(記者陳美喬 葉子杰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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