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族可聲請破產 4/11起實施

 / 台北市

  四月十一號開始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也就是個人破產法就要正式實施,很多卡債族已經在網路上串聯,要向法院聲請破產,希望逃避債務,但恐怕無法如願。因為申請破產,債務同樣要清償,還規定每個月的生活開銷不能超過五千,搭飛機坐小黃更是嚴格禁止的奢侈行為。

  年過半百還得努力跟高中生搶打工,因為幾年前投資被朋友倒債,何先生積欠銀行三百五十萬,以卡養卡,最後信用破產,連房子也被抵押。一天三十多通討債電話,沒人敢聘僱他,只能打零工過日子。但一想到四月十一號消費債務清償條例就要正式實施,讓何先生有了重生的希望。

  沒錯,債務清償條例,被國內幾十萬卡奴視為救命仙丹,不過申請破產並不代表可以拋棄債務,因為依照條例,還得提出六年還款計畫和目標,生活將會更拮据。破產的人可不能坐小黃代步。飛機和高鐵,看看就可以,出國旅遊住五星級飯店享受只能用想像的。因為有錢就要還,買不動產就和投資理財等到下輩子,平日單筆消費一定要在五百元以內。工作需要用到的電腦、數位相機和家電合計一年不能超過十萬元。嚴格的開銷規定,卡債族簡小姐就認為根本做不到。

  提醒卡奴,不管是聲請更生還是清算,都只能讓你暫時喘口氣,還是會被列為信用不良,想要真正得到自由,還清債務是唯一的路。(楊茜雯 戴榮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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