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3 12:00

法官認定非自殺 保險公司判賠

劉世怡 葉子杰 黃俊杰 報導  / 台北市

  還記得三年前,震驚社會的交大學生,電擊自殺命案,家屬強調,孩子是用自己身體、實驗電療紓壓,卻因電流演算錯誤、被電擊喪命,不過,承保學生團體保險的人壽公司,認為他是故意自殺,拒絕理賠,但高等法院認為這起死亡案件,是實驗意外,判人壽公司理賠家屬100萬元。這也創下國內學生因為實驗被電死、獲賠的首例。

  搬出一大疊,兒子的獎狀,張爸爸,永遠忘不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三年前,兒子,在學校宿舍,用自己身體,作電療實驗,意外被電死,但保險公司,認為是故意自殺,拒絕理賠,雙方只好打官司,官司贏了,家屬獲賠100萬,關鍵就在這幾張手稿,這是在張姓研究生床邊找到的,上頭,計算著電阻以及電流,還有塗改過,就是這部分,運算電流出錯,才把命給陪了,當時,檢警勘驗,張姓研究生,躺在床上,雙手肘貼著鋁箔片,二條電線,接到床邊的110伏特插座,右手邊,有個電阻,研判電流從手肘進入,從腳邊流出,無論,動機是電療紓壓,還是電擊自殺,使用交流電,等於讓一分鐘,跳70下的心臟,變成每一秒被電擊60下,心臟根本負荷不了。

  高等法院的判決,認定這起死亡案件屬於實驗意外,判保險公司理賠家屬100萬元。也同時,創下國內學生,因為實驗被電死獲賠首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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