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杰 報導 / 宜蘭縣
如果遇到火災,千萬不要隨便喊跳樓,去年四月份桃園一起火警,造成兩死兩重傷的悲劇,就是因為跳樓而死,在火警當時,地面還沒有做任何安全措施,結果有人就大喊要住戶趕快跳,跳下來的人不幸摔死,法官判決喊叫的人一年八個月徒刑。
時間回到去年四月,雲梯車在火警現場不斷往上升,絕大多數住戶跑到頂樓等待救援,這場火警火勢不大,但是從大樓內部看濃煙往上竄,這就是煙囪效應,伸手不見五指的狀況下,有住戶等不及雲梯車、又緊張,竟然往下跳,總共四人分別從三樓、四樓、五樓,心一橫跳樓逃命,結果兩死兩重傷,怎麼會這樣?大火明明很快控制,基本上短時間內不會有人危及生命,原來罪魁禍首就是他,他是二樓的住戶,點燃蚊香、燒到棉被,自己從二樓跳到一樓的加蓋屋頂、沒事,接著還跑到外面叫大家跟他一起跳,四人聽到聲音,以為底下有汽墊,結果是直接摔到水泥地,兩人死亡、兩人半身不遂,追究火警責任、點蚊香燒到棉被,因為不是故意的、判緩刑,但是叫人跳樓要關一年八個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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