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4 18:58

恐怖情人! 受害者9成是女性

巫嘉芬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像這樣的「恐怖情人」殺害女友的案件,在現實生活中不斷上演,而且經過統計,當男女朋友吵架,不能和平分手時,有超過九成以上的被害者,都是女性,今天的頭條解碼,就要帶您關心,這三起在台灣治安史上,重大的情殺案件。

  台中,民國96年8月,畫面中穿著條紋上衣的女子,想跟後方的律師男友分手。男友不肯於是由愛深恨,從麵包店走出來尾隨在女友後面,突然間衝向前去把女友拖到地上,拿刀猛刺,被害女子無力反抗身上被砍十幾刀,女子的媽媽抱住男子想要阻止,但還是來不及,女子已經斷氣。凶狠的男友,沒有辦法挽回女友,竟然就在大馬路上痛下毒手。新竹,恐怖情人不只一位,民國97年七月,畫面中穿著黃色衣服的女子,頭破血流還用紗布包著,坐在醫院急診室的椅子上,上前關心的男子,就是他的碩士男朋友,也是把她打到頭破血流的兇手,因為不滿女友要分手,就對她一陣毒打。沒想到送進急診室,男友的怒氣還沒消,趁醫生護士不注意時,走到女友的病床邊,突然拿出藏在包包裡的水果刀,朝女友的胸部、背部、腹部連砍12刀,刀刀見骨。醫護人員趕緊衝向前制止,急診室警衛把男子壓倒在地。醫生拉起布廉,趕緊搶救把女子從鬼門關前救回一命。

  台北,鏡頭轉到安親班,民國98年12月,穿著深色夾克的禿頭男子,把擔任安親班老師的女朋友叫出來談判。女友想分手禿頭男子憤而拿槍,在安親班門口以處決的方式,對女友頭部開了兩槍。女老師當場到下血流滿地死亡,禿頭男友殺完人後,從監視器畫面中,竟然還看到,他面無表情的邊走邊把槍上的血跡擦乾淨。警方抓到他時,竟赫然發現,他已經不是第一次犯案,在16年前就曾經拿刀殺死當時的女友。同樣的劇情在現實生活中不斷上演,牽手容易分手難,想要挽回感情,但最後總是悲劇收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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