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仙怡 黃翊真 報導 / 台北市
三年前的案子總算還家屬一個公道,當時喝醉酒的男子,搭自強號火車靠在車門邊,沒想到車門自動彈開,男子不小心摔出車外被後方電聯車撞死,家屬認為台鐵有疏失,最後判決出爐,台鐵必須賠償197萬,這起意外也讓台鐵全面檢討,去年六月就把這種危險的舊型列車全面汰換。
危機就在車門邊,三年前,同樣是從台北到松山的自強號,同樣在這段漆黑的隧道內,劉姓男子搭上了車,卻命喪在鐵軌上,當時喝醉酒的他,就是這樣靠在車門旁邊,火車晃啊晃的,連車門都被晃到自動彈開,劉姓男子摔出車外,不幸被後面進站的電聯車撞死,到底是誰的錯?三年後,法官判決終於出爐,台鐵必須賠償劉姓男子的家屬197萬,這樣的結果,家屬保持低調,似乎不想再提起。
(記者:對於這判賠的結果滿意嗎?)
(劉姓男子家屬:現在還不知道耶,我們還沒有收到(判決)。)
197萬換不回家人的生命,而彈開的車門,其實是自強號EMU100型的列車,因為推拉式的車門,只要遇到人多擠上車、可能就關不緊,甚至有人會故意選這種車子跳軌。就是因為太危險又太老舊,去年六月,台鐵把這種舊式的自強號通通淘汰,現在的自強號只有靠站以後車門才會自動打開,為的就是避免悲劇重演,人命又被犧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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