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4 11:58

瞄我女友... 火車上殺人判無期

劉世怡 陳威宣 張政慧 報導  / 台北市

  

台灣火車史上,第一起車廂凶殺命案,兇手被判無期徒刑,去年八月,一名李姓男子搭火車時,認為同車的遊姓大學生,偷看他女友胸部,竟然就用預藏的尖刀,往對方左胸猛刺一刀,造成對方失血過多死亡,現在,法院審理後,認為兇嫌有悔意,判無期徒刑,死者家屬則是不滿,應該要判死刑,擔心兇嫌被放出來後,可能會再犯案。

  

痛失獨子的游爸爸,燒著香,口中唸唸有詞,跟死去的兒子說,兇手只有被判無期徒刑,游爸爸沒辦法原諒兇手,認為法官判太輕,應該要判死刑。(死者父親游振雄:他(凶手)跟檢察官說,心情不好就要殺人,你判太輕,算(對社會)很危險。)

拿出全家人的合照,兒子沒了,游媽媽都吃不下飯,體重掉了十幾公斤,游爸爸直到現在還是不能接受,去年八月,兒子要回家,不過就是坐個火車,卻被誤會偷看兇嫌女友胸部,遭砍殺,命都沒了,看著兒子生前的自拍照,直說現在,全家人都沒辦法走出陰影。

  動手殺人的就是他,李政哲,被判無期徒刑,他的父親低調表示,兒子曾經當庭對死者家屬下跪道歉,兒子其實是生病了,才會犯下大錯。(被告父親李有寶:他有躁鬱症,有在吃藥,兒子知道錯了,可是事情都已經做了。)

國內第一起的火車殺人事件,兇手衝動殺人,賠上自己的人生,即使有悔意,逃過被判死刑,看到死者家屬這麼生氣、難過,兇嫌也沒辦法躲過一輩子的良心譴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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