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1:58

救不了自己! 女警燒炭身亡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縣卓蘭分駐所的張姓女警,在休假的時候,獨自一個人搭計程車,到台中豐原的一家汽車旅館燒炭自殺,這名張姓女警才二十九歲,當了兩年多警察,之前還曾經救過一名想上吊的婦人,想不到自己卻想不開。她生前只留下簡單的遺言,說自己真的不想活了,到底她自殺的動機是什麼,現在家屬和警方,出現不同的說法。

  自殺的張姓女警長相清秀,二十九歲未婚的她走上絕路,六月十一號是她最後一次值勤,當時她進入派出所後,直接走到值班台後方的槍櫃取槍,然後再走回值班台,和另一名員警交接,接著她就坐在值班台旁的小茶几,仔細看著勤務的記錄。當時沒有任何人發現她有異狀,沒想到之後她連休三天假,最後一天從卓蘭跑到豐原這家汽車旅館,就在房間內燒炭自殺。房間浴室的淋浴間,地上放著燒過的木炭,旁邊還有一堆引燃的紙張,一瓶喝了一半的冰酒瓶倒在地上。

  房間內的床單都沒有動過,破門救人的員警發現她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處理的員警在現場找到一張手寫的紙條,上頭的內容只簡單寫說,對不起,但我真的不想活,麻煩將四姨的四十萬還清。張姓女警當警察兩年,文筆很好,還曾經在得獎的作文中寫到,學生時期被警察開罰單,感覺警察是狗熊,當了警察,才了解警察的辛苦,想藉這份工作,幫助更多需要的人,在她值勤期間,還曾經救過一名想上吊的婦人,曾經救人的她,為何走上一樣的路,令人百思不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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