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學賢 報導 / 雲林縣
雲林一名5歲女童跟爸媽去菜市場擺攤,卻跑到了隔壁飲料店,把手伸進了封口機,150度高溫讓她手部皮膚壞死、肌腱斷裂,法官認為飲料店老闆娘將封口機放在孩童可碰觸的地方、過失傷人,判刑三個月。
五歲的小芸細細的右手卡在封口機裡,另一隻手還試著要推開封口機把手掌抽出來,消防隊員七手八腳把整座封口機上下拆解才拉出小芸的手,只是高溫150度的封口機讓她的手皮膚壞死、肌腱斷裂,而她受傷地點就在雲林菜市場這家飲料攤裡,因為跟爸爸媽媽出來賣水果,跑去飲料店玩,對封口機一上一下很感興趣,沒想到把手伸進去一放,當場慘叫抽不出來。
事隔兩年,法院依業務過失傷害判飲料攤老闆娘三個月有期徒刑,但老闆娘很不服,覺得家長沒看好小孩,讓孩子受傷也不應該,事發過後已經換了全新封口機,但擺放高度一樣,只是方向從原本的外側擺到內側而已,說是為了作業流程順手,所以還是沒有把位置擺高,可見這燙傷事件依舊沒讓她學到教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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