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君萍 張國聖高雄報導
在爛馬路上摔傷,是很多人的痛苦經驗,事後就算打國賠官司,也是曠日廢時、二度傷害。華視新聞獨家找到,過去道路不平國賠最高金額紀錄,是高雄縣岡山一個許先生,他13年前騎車回家途中,壓到爛馬路坑洞摔車,摔成植物人。許太太為了先生的醫藥費和兩個小孩的生活費,賣掉房子、金飾,隨後打國賠官司,和鄉公所纏訟七年,終於獲得一千多萬的賠償。但扣掉律師費用,只剩下五百多萬,身心俱疲的許太太,心酸難過得掉下淚來。
騎車撲倒、絆倒、滑倒,每一個都是連人帶車摔摔摔。這些騎士很無辜,他們都是因為馬路上的坑坑疤疤而摔跤。幸運一點的輕傷,嚴重的後果不堪設想。就在民國86年,一位許先生騎車回家時,就是因為路上的坑洞,摔成了植物人。許太太好不甘心,向鎮公所提告要求賠償,一心就是要幫老公打官司討公道。只是,許太太還得養兩個小孩,生活費、訴訟費以及先生的醫藥費等等,讓她只能賣房子賣金飾來籌錢。一場官司下來,讓許太太幾乎花光了所有的錢。
打官司打到身無分文,許太太也身心俱疲。經過了七年的纏訟,最後最高法院判定鎮公所必須賠償給許先生一千一百多萬元。而這也是近年來,因道路坑洞造成民眾受傷,賠償金額最高的一件。但是,許太太說,扣掉律師以及法院手續等等的費用,只剩下五百多萬,跟她已經付出的一切根本不能相比。
拿了賠償金還掉了一些負債,許太太現在租了一間小鐵皮屋做小生意,許先生只能交給安養中心來照顧。她說,現在只想跟孩子們安安靜靜的過日子,傷心的過往不想再去回憶,只希望造橋鋪路的單位要有良心,別讓遺憾再度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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