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8 11:58

性侵未滿7歲童 至少要判7年!

劉世怡 王永秦 報導  / 台北市

  最近一連兩件惡狼性侵幼童獲得輕判引起社福團體抗議,28萬網友連署開除法官,最高法院作出最新決議,未來只要是性侵7歲以下幼童一律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以上,至於7到14歲兒童部分,除非證明被害兒童同意性行為才能改判3-10年,大部分民眾還是認為判太輕,被害人年齡不該有限制。

  媽媽的手緊緊牽著寶貝,不要孩子受傷,游媽媽以同理心,同情被性侵的孩子,批評不能只以孩子的年齡七歲來區分,色狼該判幾年關幾年,宮刑也許不人道,但是被害兒童性創傷的痛,外人是無法想像的,有多少小女孩就像這個布娃娃一樣,遭到殘忍的性侵害,又有多少小女孩捲曲在黑暗的角落,偷偷哭個不停。

  現在兩件惡狼性侵幼童獲輕判案引起社福團體抗議,28萬網友連署開除法官,為了平息眾怒,最高法院作出最新決議統一見解,未來只要是性侵7歲以下幼童,一律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以上,至於10年全國各法院即日起一體適用,但是大部分民眾卻還是不能接受。

  不禁要問,法官輕判被告,究竟是保護被害人還是保護大色狼?正義聯盟將號召白玫瑰運動,9/25走上街頭抗議,白玫瑰象徵天真純潔小朋友,誰忍心讓性侵犯就像這樣一層一層,剝去他們純潔的靈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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