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8 11:58

犯後態度不佳 檢斥法官無悔意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司法界醜聞,來看到前立委何智輝送錢給法官擺平官司,這法官集體貪污案件,特偵組偵查終結,包括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求刑18年、蔡光治求刑24年、李春地求刑求刑11年,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求刑3年,何智輝被求刑6年,其中蔡光治和陳榮和被求處重刑,檢方痛斥他們,身為執法人員但收受賄款後卻完全沒有悔意。

  滿頭白髮,走下偵防車,他是高院法官陳榮和,被調查員帶著走,因為他審理前立委何智輝的案子,更一審判決讓前立委何智輝在銅鑼土地開發弊案,從一審判19年有罪逆轉無罪,關鍵就是涉嫌收了何智輝的賄款,檢方偵結起訴,陳榮和遭具體求刑18年併科罰金150萬元,被求處這麼重的刑期,因為檢方認為陳榮和身為法官卻收賄,犯後態度還很差,根本沒有悔意。

  而遭求重刑的還有這位法官蔡光治,同樣也是前立委何智輝的案子,蔡光治不但涉嫌收賄還擔任白手套,更替何智輝轉交150萬的賄款給陳榮和,但這些蔡光治通通否認,對他具體求刑24年重刑併科150萬罰金是集體收賄法官中,被求處刑度最高的一位,因為檢方又查出蔡光治手中的另一起案件也收賄,偵查期間還不斷的狡辯,認為他惡行重大,而坦承收錢的法官,他李春地說自己收了何智輝兩百萬元,但法官身份知法犯法,被求處11年期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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