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縣38歲男子,性侵朋友的8歲女兒,彰化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將男子判刑4年,但強制性交部分卻沒判刑,理由是「女童處女膜沒有破裂」。去年七月,惡狼陳正立趁著爸爸熟睡,跑到睡著的八歲女童身邊,撫摸她的胸部、大腿,最後還用手猥褻,被嚇醒的女童用力掙扎,卻被這個惡叔叔壓住,小小的身體怎麼樣也擺脫不了。
事後爸爸發現了,跟朋友大打出手,帶著女兒離開,但傷害已經造成。父女連生活都不好過了,沒有馬上提告男子,過了一陣子才由社工通報,全案由法官判定,陳姓男子確實對女童強制猥褻,法官以女童的處女膜完整為理由,在強制性交部分判惡狼無罪。
這聽在同樣有女兒的媽媽耳裡,真的好難過,8歲還很天真的年紀,原本應該在公園快樂玩耍的年紀,現在蒙上了一層陰影,就要承受這麼大的傷害。欺負她的惡叔叔強制性交部分居然無罪,不但是為人父母的家長難以接受,檢方更是要提出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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