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0 18:58

【法網專題】民國77年台北之狼 張正義姦殺6女

黃柏齡 戴榮賢 台北  / 台北市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網要和您一起關心,曾經撼動台灣社會的重大刑事案件。民國77年,台北市金華街,出現一具遭性侵殺害的女性遺體,而且緊接著,又出現好幾個,同樣被性侵殺害的女性被害人,但兇嫌是誰,沒人知道,只能叫他「台北之狼」,這是台灣第一起的連續性侵殺人案,當時,婦女朋友人人自危,警方展開追查,發現是假冒計程車司機的張正義所犯下的,張正義手段非常殘忍,勒斃、性侵,再棄屍,總共造成六名婦人慘遭殺害。

  民國77年十月台北市金華街268號,青年活動中心前,警方指揮車輛小心駕駛,因為馬路上,躺了一具女性遺體。死者是被勒斃後再遭棄屍的。所以陳屍現場並非第一現場,警方表示死者身上有多處擦傷痕跡。屍體附近,並有兩片斷裂的玉觸,死者年約廿五至卅歲。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台北市連續發生第三件女子遭人勒斃棄屍案,當新聞一播出這已經是第三具遺體時真的把婦女朋友給嚇壞了,尤其死者陳屍的地點旁就是金華女中,女同學們只要在走廊上就看得到眼前的柏油路,就是恐怖的棄屍地點,轄區的警方也馬上追查,鎖定嫌犯是一名計程車司機,於是台北之狼計程車之狼這稱號,就成了人人聞之色變的代名詞。

  嫌犯在車子走到一半的時候就說車子輪胎有點毛病要來看一看,他就把車子停到路邊順手在他的司機座位旁邊有一個洞,洞裡就有一把小刀下車以後到後座開了後面車門就進去,進去以後就拿刀子逼女乘客勒著她的脖子用一根繩子勒著他脖子,然後勒得差不多了再強暴她,正當警方在談論這殘忍的犯案手法時陸續又有新的被害人,已經累積到了第六名死者警方甚至還刊出了待查尋的無名女屍專刊,市民們的恐慌這時到了最高點。

  這是當時民國77年台北市夜間街頭沒有人敢再到公園裡聊天,女警隊也加開女子防身術親身示範遭歹徒攻擊時該如何自保,吸引許多婦女朋友參加,在當時流行這麼一句話,老公要顧、小孩要顧,但自己的清白自己的生命更要顧。

  同時,警方追兇行動也逐漸有了進展,已經鎖定了兇嫌是計程車司機張正義。這嫌犯非常地喜歡上舞廳,尤其是這家維納斯大舞廳,警方守株待兔終於逮到了他,在北平東路維納斯舞廳門口逮捕了嫌犯張正義,他到案之後向警方供稱,他租了一部藍色福特全壘打轎車,抽取了他父親承租計程車的一面車牌,車號是0760820,懸掛在租來的福特車尾,並且自行添加了車頂燈,增加了里程表冒充計程車營業。

  原來張正義是假冒司機,犯案為的是好找婦女來下手,張正義在車內暗藏著起子和水果刀這是她用來脅迫被害人的,他更隨身帶著從建築工地撿來的尼龍繩,打了兩個繩套,這是他用來奪走被害人性命的,還好警方逮到了他,因為如果再慢一步,就可能產生第七名死者。

  張正義在落網之後,承認曾經搶劫姦殺六名女子,他並且向警方表示這兩天因為缺錢,正準備再度做案,幸好中山分局在張正義還來不及七度犯案之前把他逮捕了,在相當程度上消除了台北市民談狼色變的恐慌。

  張正義落網了,但是他有悔意嗎,從他的表情上看不出來,他有為死者感到難過嗎,從他還想再找人下手的自白上也看不出來。台灣史上第一個連續性侵殺人犯,終於輪到法律制裁他的時刻,台北地方法院在今天判決中,指出張正義涉嫌連續姦殺六名女子搶劫財物,並且棄屍街頭,惡性重大,因此依連續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空曠刑場傳來的聲響,槍決了張正義為慘死的被害人申張正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