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這名男大學生四年前騎機車被轎車撞上跌倒,沒想到接著又被一輛酒駕轎車給撞上,造成大學生終生癱瘓,現在法官判決,兩名轎車駕駛要賠給大學生994萬元。張同學坐在輪椅上,讓媽媽按摩他的雙腿,今年才23歲的他臉上雖有笑容,卻少了年輕人應該有的朝氣,因為一場嚴重車禍造成他下半身癱瘓,也打亂了他才剛開始的人生。
回想起車禍,張同學表情無奈,原來四年前的深夜他騎著機車,被違規迴轉的洪姓女車主撞上倒地,女車主下車察看,兩人卻遭到後方鄧姓駕駛開車又撞上,連續被撞兩次的張同學因為重傷造成下半身癱瘓,他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597萬元,法官判決三人都有錯,張同學機車騎上快車道、洪姓駕駛違規迴轉,鄧姓駕駛酒駕,判定張同學付兩成、兩名駕駛負八成責任、賠994萬元,面對判決,等了四年的張同學試著看開,已經沒有太大的情緒,因為再多的錢也無法賠償他從此不能走不能跑,只能困在輪椅上的一輩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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