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4 11:30

運將撞死乘客 判刑20年定讞

張鎮麟 張政捷 報導  / 台北市

  惡劣的撞人行為大家還記得嗎?前年10月台灣大車隊一名林姓司機和乘客在計程車上吵架,林姓司機把乘客趕下車後,又故意倒車再加速撞死被害人,原本判決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認定林姓司機自首、符合減刑要件,改判這名惡劣的司機有期徒刑20年確定,被害人的妻子聽到改判的消息大喊不能接受。

  紅著眼眶留下眼淚,杜太太在知道判決之後完全不能接受、情緒崩潰,因為他的先生在前年的10月份坐計程車回家的途中,跟林姓司機為了10塊錢發生爭執,被趕下車後雙方僵持十幾秒,最後被害人回頭瞪了一眼,就是這個動作,讓司機決定倒車加速撞死被害人,當時的力道之大,看到這台汽車後車廂凹陷的程度就可以知道,而且這名林姓司機在撞死人之後躲了一天一夜,才在律師的陪同下投案,原本法官判決林姓司機無期徒刑,不過最後卻因為認定自首成立、改判20年,杜太太手都捏紅了,就是無法接受。

  現在的杜太太不敢再搭計程車,就怕再想起老公發生的悲劇,法官的輕判及台灣大車隊的置之不理,真的讓他不知道該怎麼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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