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31 18:58

【法網專題】民國75年生活困窘 反共義士綁張榮發之子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網要和您一起關心,曾經撼動台灣社會的重大刑事案件,馬曉濱擄人勒贖案,馬曉濱在民國75年從中國大陸偷渡,被譽為是反共義士,但來台後,他生活困窘,因此綁架長榮集團張榮發的兒子,勒索伍千萬元得手,隨後立即遭警方逮捕,判處死刑,這在當時引發極大的爭議,因為他並沒有殺害人質,罪不致死,三度提起非常上訴,但法院最後仍以懲治盜匪條例,執行槍決。

  民國75年6月17號清晨,一艘破舊的小舢舨漁船划進了南韓瑞山的鶴岩浦港,船上載著19名中國大陸的偷渡客,馬曉濱就在其中,南韓海警隊據報,立刻展開圍捕,在大大小小的礁岩中,抓出了一個一個的偷渡客,漁船狹窄的艙間,散落著棉被草蓆,這裡面擠了19個人,忍受30個小時長途跋涉,挨飢受凍,他們為的是投奔自由,追尋更美好的明天,但馬曉濱的明天,卻是他人生的盡頭。

  民國75年7月,包括馬曉濱在內的19名偷渡客,被南韓警方送往台灣,他們成為了當年所謂的反共義士,民國77年,災胞救濟總會安排馬曉濱一群人,進入到職訓所去學一技之長,但馬曉濱怎麼學,就是學不會,一氣之下,他選擇自謀出路,但他在台灣舉目無親,只認識當初在澎湖難民營裡的災胞們,他找到了唐龍,之後他們認識了曾經在長榮海運當過警衛的王士杰,王士杰建議,需要錢,那就幹票大的,綁架長榮集團張榮發的兒子,張國民。

  民國78年11月17號晚間,他們三個人開著租來的車,把剛從長榮公司離開的張國民給押上車,隔天,馬上送出已經剪貼好的勒索信,信中提到,他們不想傷害張國民,但要現金五千萬,如果報警,就等著收屍。18號晚間九點多,張榮發準備了五千萬現金,放在轎車裡,在忠孝東路六段,交付贖金,不到兩個小時,張國民就被釋放了,馬曉濱和王士杰各分到1700萬,唐龍1600萬,大家高興的各自離去,但暗自跟尖的警方,確定肉票平安獲釋,立刻抓人,三名綁匪全數落網。

  這起擄人勒贖案,從案發到破案,不到兩天時間,到手的贖金,只花了不到十萬塊,當時社會瀰漫著治亂世,用重典的聲浪,所以法官依懲治盜匪條例的擄人勒贖罪,判處三人死刑。消息一傳出,7月12號,馬曉濱的妹妹馬小琴及唐龍弟弟唐尚明,從大陸緊急申請來台,他們四處奔走,為哥哥請命。馬小琴去到看守所,與馬曉濱短短半小時會面,成了天人永隔的最後一次見面。犯下擄人勒贖罪,但沒傷害肉票,判處死刑是不是太重了?立刻成為社會重大話題,國內宗教團體、人權組織紛紛幫馬曉濱發聲。

  馬小琴、唐尚明還有王士杰的母親,找遍所有管道求援,他們來到台北市濟南教會,求助當時總統李登輝的家庭牧師翁牧師幫忙,跟李總統陳情。他們來到中國人權協會,看到當時理事長杭立武,馬小琴當場下跪磕頭。三名死刑犯中,唯一的台灣人陳士杰,他的母親也在記者會上,痛哭求情。馬曉濱等人的辯護律師,認為懲治盜匪條例立法過嚴,違背憲法中,保障人民生命權的精神,要求大法官釋憲。

  律師團三度提出非常上訴,但結果,遭到了駁回,7月20號,確定執行槍決,馬小琴等人在19號晚間,直奔總統府官邸,下跪不起,希望見總統一面,槍下留人。79年7月20號清晨4:57分,北監刑場傳來七聲槍響,馬曉濱、唐龍、陳士杰,行刑槍決,運屍車將三具冰冷遺體,送到第一殯儀館,立上牌位,點上清香,家屬馬小琴和唐尚明,他們決定,將哥哥的遺體火化,帶回大陸,反共義士馬曉濱,一念之差誤觸法網,魂歸故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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