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7 11:30

冷血輾斃前女友 男大學生判無期

陳傳霆 報導  / 屏東縣

  您還記得嗎,之前在台南有一個男大生,因為不滿女友移情別戀,開車衝撞女友還來回輾過,導致女友死亡,事後男大生一直要求法官判他死刑,但最高法院最後判決男大生無期徒刑,要他一輩子活著懺悔。

  這是民國97年,洪姓男大學生被警方壓制的畫面,當時他因為不滿女朋友另結新歡,居然開著白色轎車衝撞騎著機車的女朋友和情敵,女友當場被撞飛,摔在地上只剩一口氣,洪姓大學生還不放過她,加足馬力從女友身上一次又一次的輾過,讓女友當場死亡,殺死了女友也讓他情緒崩潰,多次要求法官判他死刑,想以死結束痛苦的懊悔折磨。

  但一審、更一審一路判下來,到最高法院終於定讞,都判他無期徒刑,就是要他活著一輩子用懺悔來抵罪,但這個消息傳回死者家中,媽媽痛苦的握緊拳頭無法接受,殺人的兇手居然能活下來,如果女兒沒死,現在應該也大學畢業。

  媽媽的語氣強忍悲痛,事發到現在兩年多,從一開始包圍警局要打殺人犯,到每天掉淚痛哭失聲,現在只淡淡的說出尊重法官的決定,就低調不再回應,因為對他們來說,不管怎麼判,他們寶貝的乖女兒都無法再回到他們身邊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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