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9 12:00

恐龍判決! 性侵累犯輕判10個月

陳信仁 報導  / 高雄市

  又是恐龍法官的判決,高雄一名前科累累的色狼,多次性騷擾國小女童,在強制治療期間還繼續犯案,檢方求處四年重刑,但法官最後卻輕判10個月,其中一個小女生被襲胸三次,他的爸爸大罵,這是什麼離譜判決。

  就是畫面中,這個穿黑白條紋的騎機車男子,在高雄地區犯下多起的襲胸案,48歲的郭姓嫌犯,去年8月還在國小前的步道,對一名小四女童連續襲胸三次,還露下體,讓被害女童身心受創,女童的爸爸當時還自己當柯南,貼公告抓色狼,好不容易等到色狼落網了,但當他現在看到法院的判決書,知道原本被檢方求處四年徒刑的色狼,最後判10個月,還能夠易科罰金,這判決實在讓他很生氣,事後爸爸去了解,原來法官是以這名色狼,只有國中畢業,經濟狀況貧寒,為憐憫理由判較輕的徒刑,這理由讓被害人家屬更難接受。

  看看這色狼,從88年8月對女童襲胸,被判2年強制治療3年,95年4月連續猥褻女童,判4月強制治療3年,97年10月猥褻女童,98年11月猥褻女童,還有最近這次,99年8月襲胸小四女童。很明顯地在色狼強制治療期間,還是到處犯案,這次的小四女童案,色狼也是被輕判,女童爸爸失望地說,這樣的判決對被害人怎麼公平,又怎麼讓做家長的能安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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