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5 18:58

撿到5元沒還! 失主怒告罰1千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有一名女子,到店家點飲料,將找剩的五元放在桌上,暫時離開,就被一名男子拿走了,女子發現後氣得控告男子,結果,這名男子不但得罰一千元,而且,還得吃上侵占的罪嫌。

  一名女子將買咖啡找剩的五塊錢,順手放在桌上,人離開一下子,就被隔壁桌的男子,將五塊錢拿走。女子回來後發現錢不見,氣得到處質問,誰偷了她的五塊錢,沒有人承認。女子就找來警察,偷錢的男子立刻承認,把錢還給她還拚命道歉,但是女子不接受,堅持提告到底。

  為了這五塊錢,從警局檢方法官,層層上告,結果偷錢的男子被判侵占罪,罰一千元。連女子的媽媽都覺得女兒太誇張,為了五塊錢鬧上法庭,浪費司法資源。不過偷竊就是偷竊,就算是小小的五塊錢,只要有人報案提告,就得交出判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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