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8 12:00

當街槍決女友 殺人犯重判死刑!

林昱孜 張肇元 報導  / 台北市

  還記得兩年前,發生在內湖的安親班女老師命案嗎,嫌犯吳敏誠因為不滿女友要分手,竟開槍殺人。檢方查出他早在18年前就犯案,殺了前女友,但當時只服刑2年9個月就出獄了,不過這次更一審法官判他死刑,不讓他有機會再犯案。

  這句遲來的道歉,真的太晚他是吳敏誠,因為不滿在安親班當老師的女友,黃瓊瑤要跟他分手,就拿著自製的鋼筆手槍殺了女友。監視器畫面拍下,吳敏誠行兇前的身影,他兩手插口袋,手中握著的就是鋼筆手槍,看到女友走出安親班就立刻開槍人。

  其實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殺人,早在18年前他就曾經因為和女友吵架拿刀刺死女友,之後再自首事後又跟被害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輕判他八年定讞,服刑時碰上法務部推動降低假釋門檻,只需要服刑滿三分之一就可以聲請,因此只被關了兩年九個月就出獄,但他之後沒有記取教訓,又開槍殺死女友黃瓊瑤。

  這一次法官不再讓這種恐怖情人,還有奪走別人性命的機會判他死刑,法官還說殺一惡人行一大善。但這個判決卻撫平不了黃媽媽失去女兒的傷痛,鄰居說黃媽媽痛失愛女,原本和樂的家庭被迫缺了一角,如今法官判吳敏誠死刑,不讓他再有機會奪走別人性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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