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杰民 報導 / 南投縣
一名五十多歲的男子下午突然爬上南投地院對街上的號誌桿,蹲坐在上面,拿還著大聲公不斷大叫,要向檢察官抗議。怕他誰摔下來,消防隊還架上鋁梯,爬上去在一旁保護他;最後終於把男子勸下來。男子說九年前因為家庭糾紛,扯上官司,女兒監護全判給媽。他想爭回女兒監護權,卻選擇這樣激烈的手段,反而違法。
地點在南投地院的對面十字路口的號誌燈上,這名男子不知道什麼原因爬上去,蹲坐在上面,高度至少一層樓高。他拿著大聲公又喊又叫,越講越激動,還動來動去。怕他重心不穩摔下來,警察架上鋁梯爬上去,一邊安撫邊用一手從後面撐著男子,另外趕緊叫來消防隊。
隊員把雲梯車都開來,還拿來更長的梯子爬上去,要勸男子下來。圍觀的民眾也忍不住你一言我一語,要男子下來好好說。終於僵持了二十分鐘,男子慢慢爬下來。他哽咽的說,會這樣做就是希望引起檢察官注意,爭回女兒的監護權。
男子九年前因為家庭糾紛扯上官司,案子拖了八年多;這段期間,法院把女兒的監護權判給媽媽。現在他三審無罪,想爭回女兒的監護權,但爬上上大鬧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能要罰款或拘役三天,實在是最不聰明的作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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