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宸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這樣的救護人員,會不會太死腦筋了!台中市,有母女三人共乘騎車時,被小轎車撞飛,其中一位十歲小女童傷勢嚴重,家屬要求將她直接送到大醫院,沒想到,救護車人員在第一時間卻說,按照公文規定,只能把女童送到附近的清泉醫院,讓家屬很不滿。
江媽媽載著兩個女兒,騎機車正要回家,行經這個閃紅燈的十字路口,畫面左邊衝出一台轎車,小轎車以四五十公里的速度直接撞上去,母女三人騎車是肉包鐵,完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彈飛了兩公尺高,看了好嚇人!其中十歲女童傷勢最重,右腳骨折斷了三截,家屬要求直接送往榮總,但救護人員卻只能依規定,將人送往最近的清泉醫院。最後考量清泉醫院,無法負荷母女三人同時送醫,才將傷勢最重的十歲女童送往台中榮總,但過程已經延誤了好幾分鐘,女童現在已經出院,但腳上綁了繃帶,只能坐著休息,江爸爸不忍心女兒,受傷還得受苦。
其實兩家醫院距離只有十分鐘,救護員卻不願配合,痛批相關的相關規定實在太沒彈性,台中市府救護科出面澄清,強調救人以最近為原則,救護單位搶時間,也要節省資源。但規定太沒彈性,一家三人受傷,家屬卻得跑兩家不同醫院,難免會有抱怨出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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