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6 12:00

警察吃案?! 害少女遭性侵殺害

劉漢生 報導  / 台南市

  警察傳出吃案,台南一名心痛父親控訴,他17歲女兒,七年前被人誘拐性侵,他向麻豆警分局報案,警方卻吃案,讓惡狼逍遙法外,郭爸爸找女兒找了五年,最後向法務部長陳情,檢方才查出,少女已經被性侵殺害。郭爸爸心痛的說,要是當時報案第一時間,警方就追查,女兒說不定還有活命的機會。

  五年了,郭爸爸的心還是好痛,手裡拿著女兒的遺照,就像當初把孩子抱在懷裡一樣。2004年,女兒被當時28歲的鍾姓男子拐走,還性侵,好不容易找到孩子帶回家,鍾爸爸向警方報案,說要控告鍾姓男子誘拐、性侵,當時的員警受理郭爸爸的報案,卻沒有讓郭爸爸簽名,也沒有傳喚鍾姓男子,甚至案子送到偵察隊,案件就被放在抽屜裡,沒處理。

  事情一拖三個月,鍾姓男子又再度找上郭姓少女,又把郭姓少女騙走,郭爸爸心急又心痛。再次報案,卻一樣沒下文。郭爸爸只好自己拼命找,還向警政署、法務部陳情,檢方重啟調查,才發現一具無名屍,就是郭爸爸的女兒,也查到就是鍾姓男子殺害郭姓少女。

  郭爸爸很生氣,要是當時警方沒吃案,女兒可能還活著。警方坦承疏失,也會處分失職員警。但再多的處分,也彌補不了,郭爸爸乖巧的女兒再也回不了家,他現在只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人跟他女兒一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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