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要防止酒駕肇事,行政院祭出重罰了,以後酒駕案,從有期徒刑2個月起跳,駕駛人酒測酒精濃度達0.55毫克,或血液濃度達0.11%以上,就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下罰金。另外,酒駕肇事致死,修正為3年以上,10年以下重刑,希望能有效嚇止酒駕肇禍悲劇。
大學生開心騎車夜遊,等紅燈卻慘遭酒駕車輛追撞,兩死三傷。計程車禮讓救護車通行,後方酒駕女子高速追撞,連煞車都沒有,後座貧困清潔婦人,當場被夾死。葉少爺酒後開車,高速行駛,撞死一位無辜婦人,害死了同車的朋友,甚至,連婦人的先生,也因為傷心過度,不幸猝死。因為酒駕撞死人,是過失致死罪,最重只判兩年,但以後,酒駕刑責可能不再這麼輕了。
行政院決定,把酒測值入法,對酒駕者,課以重刑,酒後上路,不再只是罰錢了事,最少要關兩個月,酒測值超過0.55毫克,處兩年以下徒刑,併科20萬元罰金。另外,酒駕致人於死,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重刑,如果是重傷,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行政院採取美國和德國的模式,依酒測值做為判刑標準,以後法官判刑能有所依據,而喜歡喝酒上路的駕駛,也別再心存僥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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