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婦人,透過報紙上刊登的小廣告,向地下錢莊借錢,在繳交第一期利息之前,就報警檢舉地下錢莊,兩年內,檢舉了十三家地下錢莊,得手五十萬元,檢警在辦案時,發現婦人檢舉次數高達二十八次,欠錢不還,還報警檢舉,將她從被害人轉為被告,依詐欺罪將她起訴。
報紙上頭,密密麻麻的小廣告,有不少放高利貸的地下錢莊,刊登廣告借錢,現在竟然成了詐騙的提款機,台中一名婦人,看著報紙廣告,向錢莊借錢,錢到手後,就打電話向警方檢舉,逃避繳交利息,每次小額借貸 兩三萬元,地區遍及台中市各區,靠這種手法,賴賬不還,兩年來騙走了50萬元。
檢方偵辦類似案件時,發現共同的被害人,都是張姓婦人,六年來檢舉了28次,來到婦人住處,就已經人去樓空,附近鄰居說,婦人領有身障手冊,一家三口只靠先生當清潔工,每個月兩萬塊錢的薪水,扣掉一萬二的房租,只剩下八千塊錢生活費,但婦人生活過的很奢侈,常常冷氣開了一整天,又到處借錢。婦人每幾個月就搬一次家,錢莊也找不到人,明知道自己沒有能力還錢,想出賴不還,用司法詐騙,收帳向來手段兇殘的地下錢莊,這回栽在婦人手中,也算相當罕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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