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8 12:00

警察抓人.檢座放人 慣竊點火燒屋

陳建邦 報導  / 嘉義縣

  嘉義一名街友,一個禮拜內犯下三起竊盜案被逮捕移送,都被檢方請回,最近他放火燒舊警察宿舍,也沒收押,警察抓不勝抓,嘉義檢方回應,嫌犯燒的是空屋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是微罪,讓居民難以接受。

  五十歲的崔姓街友,在巷弄內趁著四下無人,先是偷走別人的機車,接著又恩將仇報,到這間專門救濟街友的素食餐店,偷店家的愛心捐款箱,一開始老闆娘還很好心,說要原諒他,不過沒想到這名崔姓嫌犯,一個禮拜內犯下三起竊盜案。

  警察每次抓了都被檢察官放回去,這個月十五號,崔姓嫌犯跑到警察救宿舍睡覺,又不小心使用蚊香釀成火警,燒掉三間木屋,警察又去抓他還回現場模擬,大費周章偵訊完,移送到地檢署,檢方又再次以嫌犯燒的是空屋,無人傷亡,先釋放,遭民眾質疑,這樣是不是縱放嫌犯,嘉義檢方指出,崔嫌犯的是微罪,才沒有聲請強制處分,若他短期內密集犯案,檢察官會注意並考慮聲請預防性羈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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