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06 18:58

健檢未告知罹癌 害死婦判賠617萬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在醫院工作檢查出惡性腫瘤卻未被告知,不幸枉死。衛福部豐原醫院,5年前安排員工健康檢查,發現職能治療師徐雯敏,肺部有腫瘤,但卻沒有告知,一年後,這名治療師發現異狀就醫,才發現已經擴散為肺腺癌末期,去年二月不幸病逝。家屬控告醫院,隱匿病情釀成悲劇,法院最近判決出爐,醫院跟放射科前主任,得判賠617萬元。

  曾先生哽咽,控訴署立豐原醫院,5年前幫他太太健檢,發現肺部有腫瘤,竟然沒有告知,害的他太太沒能及時就醫,最後腫瘤蔓延,變成肺腺癌末期,在去年二月不幸病逝。

  她就是無辜受害的職能治療師徐雯敏,躺在病床上,吊著點滴,虛弱的和癌細胞對抗,頭髮因為治療已經掉光,這時候她已經癌末病重,因為病情遭到院方隱匿,沒有及時就醫,讓她39歲的生命,被迫劃上句點。家屬告醫院疏失,法院最新判決,認為健檢的目的,就是為了提早發現治療,判醫院要賠617萬,院方雖然坦承疏失,但說還是要上訴。

  醫院隱瞞病情,讓曾先生失去太太,三個年幼的孩子沒了媽媽,家庭破碎,家屬說再多的金錢,也換不回完整的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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