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5 12:00

被當通緝犯脫光搜身 女身心受創

王永秦 詹維耕 報導  / 台北市

  開車遭到警方攔檢,竟然被要求全身脫光搜身,是不是執法濫權了。台北市一名黃小姐,搭朋友的車被警方攔檢,警方認為她身上有毒品的味道,就要求女警把黃小姐帶到超商廁所,脫光衣服搜身,被當成嫌疑犯對待,她感到無地自容,覺得被羞辱。雖然事後警方坦承不妥、道歉,也將三名員警各記一支小過處分,但已經造成黃小姐身心受創。

  警察攔檢還要人脫光衣服?台北市一名二十五歲的黃小姐,搭朋友的車被警方攔檢,警方認為她身上有毒品的味道,竟然要求黃小姐到超商的廁所,脫光衣服搜身,雖然搜身的是女警,黃小姐還是感覺被羞辱,事後警方向黃小姐道歉,也將三名員警各記一支小過處分。

  留著長髮,遮住臉的,就是被搜身的黃小姐,回想被搜身的過程,還是覺得很不舒服。警方事後也坦承執法過當,緊急做出處分,也對黃小姐感到抱歉,警方執法有理,但是尺度經常備受爭議,像是查緝夜店酒吧,女警會對女性顧客全身搜查,因為毒品經常藏在貼身衣物內,還有美國機場安檢,也會對乘客搜身,但是也引發性騷擾爭議。

  黃小姐被要求脫衣檢查,警方上門道歉後,她也願意選擇原諒,現在三個相關員警各記了一支小過,雖然執勤認真是必要的,不過適時體會民眾觀感,臨檢尺度才不會被質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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