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5 18:49

天理何在? 4度殺人竟免償命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四度殺人的張添銘、殘忍割喉方小弟的曾文欽以及殺害女大生棄屍的黃文進,這些殺人犯,通通判處無期徒刑,判決結果讓死者家屬難以接受,難道在台灣,殺人從此不用償命?法官的考量又是什麼?廢死理念,是不是已經在台灣司法,潛移默化的被推行?來看我們的分析報導。

  大哭,誰讓這些人,崩潰、痛哭,四度殺人張添銘,舉著槍企圖自盡,張添銘才45歲,卻四度殺人,但最高判決,判處無期徒刑!理由是嫌犯還有悔意!財殺女大生黃文進,女大生遭謀財害命還被棄屍,殺人犯黃文進也是無期,理由是加害手法輕微,割童喉案曾文欽,11歲的方小弟,被曾文欽拐跑慘遭割喉殺害,二審判決還是無期,理由是殺人犯精神耗弱,近期死刑犯,通通判無期。

  罵哭,家屬的悲痛、憤怒,法官難道真的,看不見?自己的意見只是作為一個佛教徒法務部長在理想上我希望長期終究我們國家法務部長可以達到一個廢死的境界,縱使廢死已經是,世界多數國家趨勢,但法界人士痛批,在台灣依舊不符民情,司法判決應該切盡民心該死的就是該死,台灣多數人民,和法務部思維,再背道而馳,廢死運動,依就在台灣司法,被潛移默化的,進行當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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