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9 06:00

食安法修正 黑心商最重罰20億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全面提高違法添加、攙偽、假冒致人於死者的罰金與罰鍰上限,自然人最重可罰二億元,法人最重罰二十億元;新法也將沒入不法利得跟罰金作區分,避免大統長基公司「重罰不到」的問題重演。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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