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1 06:00

陳哲男判7年定讞 檢防落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十二年前以幫忙擺平官司為由,詐騙新階中建設前董事長梁柏薰六百萬元,最高法院昨天依貪汙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他七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判決後即刻通知檢方,台北地檢署已啟動防逃機制監控陳哲男,近日通知入監。據悉,陳哲男戶籍在高雄,雄檢已與北檢聯繫配合順利執行;高雄市警方表示尚未接獲檢方通知,但會全力配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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