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死學姊父 男大生只判20年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另外這起判決,也引發不滿。東吳大學男大生李上明,去年五月因聯絡不上暗戀的學姊,認為被學姐刻意疏遠,傳簡訊放話「要送一個讓妳笑不出來的禮物」,再從台中騎車到新竹學姊家,持雙刀砍死學姊父親。但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這個男大生從小父母離異,又長期服用精神藥物,而且他後來到警局自首,只輕判20年,讓家屬無法接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