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知學 報導 / 新北市
兩則醫美訊息,愛美卻讓人傷心,先來看,新北市的王小姐,到醫美診所除痣,結果手術後才發現,痣沒有除掉,還多了一個0.4公分的疤痕,差一點破相。事後,診所願意賠償一萬元,也由衛生局出面調解,但是王小姐認為,診所沒誠意,雙方沒有共識。
王小姐左臉,明顯有個淡淡粉紅色的疤痕,而在疤痕旁邊,還有一顆小小的黑痣,原本要除痣,但是手術後,王小姐認為想除掉的痣沒除掉,還多了一道疤痕,王小姐拿著驗傷單,上面寫著,多了0.4公分的疤痕,如果要自然痊癒,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手術治療的話,得要二十萬,醫美診所也有誠意解決,但是雙方沒有達成共識,愛漂亮是天經地義,但是醫療糾紛的處裡很麻煩。
現在兩邊各說各話,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到衛生局提出申訴,由第三方出面調解把問題一次解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